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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十年以来专业致力于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经过仔细认真的整理,目前中国证券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或可准备索赔的上市公司共有90家,其中上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有39家,深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有51家(其中包含了中小板21家以及创业板9家)。
在年3·15来临之际,许峰律师团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代理投资者索赔的经验,梳理出来目前可提起索赔的90家上市公司的违规信息以及索赔条件、管辖法院,供投资者参考,同时我们也为投资者提供相关咨询以及代理服务。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整理的90家可供投资者索赔的上市公司信息如下,仅供参考。任何关于此次90家可索赔上市公司的信息都可以通过电话及以及咨询沟通。
1、大智慧()涉嫌虚假陈述案
年11月6日,大智慧()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顶格处罚大智慧。经证监会查明,大智慧年涉嫌提前确认有承诺政策的收入万元;年以“打新”等为名营销,涉嫌虚增销售收入万元;涉嫌利用与广告公司的框架协议虚增年收入93.34万元;延后确认年年终奖减少应计成本费用万元;涉嫌虚构业务合同虚增年收入1,.74万元;子公司涉嫌提前合并天津民泰,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万元,影响商誉万元。
上海市华荣律师所合伙人许峰律师(以下简称“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2月28日到年5月1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勤上光电()虚假陈述案
年5月13日,勤上光电()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勤上光电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未依法披露年内销第二大客户公司以及澄清公告中否认与品尚光电存在关联关系。年3月17日,勤上光电()公告,因未披露与第一大股东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再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1、在年3月26日之前买入勤上光电()股票,并在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2、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2日之间买入勤上光电()股票,并在年12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南纺股份()虚假陈述案
年5月17日,南纺股份()公告其虚假陈述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其年到年5年间连续虚构利润累计3.44亿,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百分比从%到%不等。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3月31日到年3月27日之间买入南纺股份()股票,并在年3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已有投资者获得法院的胜诉判决,建议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案管辖法院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4、海润光伏()虚假陈述案
年10月23日,海润光伏()公告因误导投资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目前已引发数百投资者提起索赔。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月23日至年2月13日之间买入海润光伏()股票,并在年2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5、莲花味精(,现简称莲花健康)虚假陈述案
年6月14日,莲花味精()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莲花味精年、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将尚未到位的政府补助款项入账虚增年利润1.94亿、年利润3亿。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3月6日到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莲花味精()股票,并在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神开股份()虚假陈述案
年2月6日,神开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增利润等被罚30万。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2月24日到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神开股份()股票,并在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已有投资者通过判决或调解形式成功获赔,建议投资者积极参与该案索赔。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7、友利控股()虚假陈述案
年6月27日,友利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而被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4月23日到年7月30日之间买入友利控股()股票,并在年7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8、上海三毛()虚假陈述案
年12月23日,上海三毛()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上海三毛未及时披露重要控股子公司贷款逾期等重大事件,构成虚假陈述。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月28日到年3月22日之间买入上海三毛()股票,并在年3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建议投资者积极索赔。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9、新中基()虚假陈述案
年7月8日,新中基()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年至年年度财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而被证监会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月24日至年3月21日之间买入新中基()股票,并在年3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新疆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
10、宝硕股份()虚假陈述案
年8月1日,宝硕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未按规定披露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定期报告虚增利润、货币资金虚假记载、人为调整年半年报报表等违法行为,被处顶格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月1日至年10月23日之间买入宝硕股份()股票,并在年10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11、金谷源()虚假陈述案
年10月14日,金谷源()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而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月13日到年12月7日之间买入金谷源()股票,并在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12、泸天化()虚假陈述案
年9月4日,泸天化()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重大担保事项而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2月27日到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泸天化()股票,并在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3、东贝B股()虚假陈述案
年9月11日,东贝B股()发布了《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东贝股份未披露或未如实披露与艾博科技、法瑞西两家公司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东贝集团未如实将上述信息向上市公司报告被证监会认定虚假陈述,对东贝集团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0月17日到年12月22日之间买入东贝B股()股票,并在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14、超日太阳(,现简称协鑫集成)虚假陈述案
年6月5日,协鑫集成()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超日太阳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1、在年12月16日到年10月17日之间买入超日太阳()股票或债券,并在年10月1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2、在年3月26日到年1月23日之间买入超日太阳()股票或债券,并在年1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15、康达新材()虚假陈述案
年10月18日,康达新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证监会认定康达新材未按规定报告会后事项、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构成虚假陈述予以公司6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7月6日之前买入康达新材()股票,并在年7月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该案已有投资者经过两审均获得胜诉的判决,建议投资者积极参与该案的索赔。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6、多伦股份(,现简称匹凸匹)涉嫌虚假陈述案
年12月30日,匹凸匹()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匹凸匹公司处罚40万元。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3月2日至年4月15日之间买入多伦股份()股票,并在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7、宏磊股份()虚假陈述案
年11月7日,宏磊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年半年报、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宏磊集团占用宏磊股份的关联交易情况而被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4月1日到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宏磊股份()股票,并在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8、三峡新材()虚假陈述案
年1月6日,三峡新材()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年、年财务造假被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4月11日到年10月15日之间买入三峡新材()股票,并在年10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19、迪威视讯()虚假陈述案
年12月30日,迪威视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迪威视讯、、年通过虚构业务合同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利润超过万元,被行政处罚60万。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4月15日到年7月29日之间买入迪威视讯()股票,并在年7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欣龙控股()虚假陈述索赔案
年6月27日,欣龙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项目合作协议、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债权债务协议、未按规定披露资产受赠事项被证监会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2月至年4月1日之间买入欣龙控股()股票,并在年4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1、三木集团()虚假陈述案
年1月9日,三木集团()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被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4月16日至年7月11日之间买入三木集团()股票,并在年7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2、*ST生化()虚假陈述案
年1月10日,ST生化()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披露重大涉诉事项以及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被证监会罚款40万。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6月20日到年4月23日之间买入ST生化()股票,并在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3、恒立实业()虚假陈述案
年1月24日,恒立实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公司将未签订的《增资框架协议》披露为已签订,构成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3月15日至年6月11日之间买入恒立实业()股票,并在年6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4、零七股份(现简称全新好,)虚假陈述案
年6月17日、年12月23日、年2月26日,零七股份()分别公告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由于零七股份违规事实较多,符合条件的时间段也较多,在年2月7日到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零七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均有可能符合索赔条件,具体提供买卖时间后判断。
本案管辖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5、风神股份()虚假陈述案
年3月10日,风神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被处以6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年4月6日到年12月18日之间买入风神股份()股票,并在年12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6、露笑科技()投资者维权案
年3月24日,露笑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未披露资金被露笑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情况,被处以3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1月27日到年9月10日之间买入露笑科技()股票,并在年9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7、华塑控股()虚假陈述案
年8月30日,华塑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及时披露相关协议及担保事项以及年年报、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2月27日至年1月4日之间买入华塑控股()股票,并在年1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8、上海家化()虚假陈述案
年6月13日,上海家化()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证监会对上海家化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4月1日至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上海家化()股票,并在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9、上海物贸()虚假陈述案
年6月13日,上海物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年至年年报中虚增资产和利润总额,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3月17日至年10月11日之间买入上海物贸()或B股()股票,并在年10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30、大元股份(现简称商赢环球,)虚假陈述案
年7月17日,大元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披露子公司世峰公司与北方矿业的关联交易、未披露与京通海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构成虚假陈述,证监会对其行政处罚。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1、在年9月19日到年5月5日之间买入大元股份()股票,并在年5月5之后卖出或持有;2、在年2月22日到年5月20日之间买入大元股份()股票,并在年5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宁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31、创兴资源()虚假陈述案
年8月18日,创兴资源()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5月12日到年3月28日之间买入创兴资源()股票,并在年3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2、南华生物(曾简称赛迪传媒,)虚假陈述案
年9月24日,南华生物()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1、在年12月4日至年1月17日之间买入南华生()股票,并在年1月1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2、在年1月21日至年10月27日之间买入南华生物()股票,并在年10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33、科伦药业()虚假陈述案
年6月5日,科伦药业()公告,因临时信息披露不真实以及未披露与君健塑胶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被证监会处罚。年4月23日,科伦药业()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科伦药业与成都久易、恒辉淀粉和伊北煤炭之间关联关系以及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等,证监会对科伦药业顶格处罚60万元。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1、在年11月19到年4月15日之间买入科伦药业()股票,并在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2、在年3月15日到年5月4日之间买入科伦药业()股票,并在年5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34、华锐风电()虚假陈述案
年11月11日,华锐风电()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主要违法事实:华锐风电年年报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4月11日到年3月7日之间买入华锐风电()股票、债券,并在年3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5、天目药业()虚假陈述案
年11月4日,天目药业()公告,因公司转让子公司60%股权未披露、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被证监会顶格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1、在年8月12日至年8月22日之间买入天目药业()股票,并在年8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
2、在年4月15日至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天目药业()股票,并在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6、中科云网()虚假陈述案
年12月10日,中科云网()公告因年年报及年一季报存在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1、在年4月23日到年1月29日之间买入中科云网()股票,并在年1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2、在年1月28日到年8月30日之间买入中科云网()股票,并在年8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7、亚太实业()虚假陈述案
年2月24日,亚太实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因亚太实业年度、年度、年度、年度、年度存在收入和利润等不实,证监会对亚太实业顶格处罚60万元。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4月22日到年6月5日之前买入亚太实业()股票,并在年6月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38、奥特迅()虚假陈述案
年1月9日,奥特迅()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奥特迅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晓霞被采取强制措施未依法披露,在独立董事的督促下,公司于年8月26日予以披露。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4月2日至年8月27日之间买入奥特迅()股票,并在年8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9、南京医药()虚假陈述案
年3月20日,南京医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南京医药存在未及时披露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事项,以及未及时披露委托收购股权事项。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2月4日至年3月7日期间买入南京医药()股票,并在年3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40、天津磁卡()虚假陈述案
年10月30日,天津磁卡()公告,因未按规定披露环球化学是其子公司及未将控股子公司环球化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虚计年至年各期年报合并利润两项违法行为,被证监会顶格罚款60万。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7月24日至年9月10日之间买入天津磁卡()股票,并在年9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1、五洲交通()虚假陈述案
年8月6日,五洲交通()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五洲交通对相关重大事项既未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临时报告进行披露,也未在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五洲交通同时对相关股权竞买款项用途作出虚假披露。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年5月23日至年3月21日之间买入五洲交通()股票,并在年3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42、大有能源()涉嫌虚假陈述案
年10月17日,大有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有能源违规主要涉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间涉嫌欺诈发行以及年半年报涉嫌信披违规。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2月20日至年10月24日之间买入大有能源()股票,并在年10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3、柳化股份()虚假陈述案
年1月5日,柳化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柳化股份年、年、年上半年,柳化股份多次与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发生金额分别为4.13亿元、万元、4.5亿元,构成关联交易,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未按规定在相应之间内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导致年年报和年半年报、年年报以及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4月12日至年3月15日之间买入柳化股份()股票,并在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44、北生药业(现简称慧球科技,)虚假陈述案
年11月17日,北生药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北生药业存在未披露大股东抽逃配股出资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未披露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未披露关联方关系;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等八项违规事实。证监会决定给予北生药业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1、在年10月8日至年8月7日之间买入北生药业()股票,并在年8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2、在年9月6日至年11月17日之间买入北生药业()股票,并在年11月1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45、承德南江(南江B,原承德大路,60)虚假陈述案
年6月2日,承德南江(60)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的主要违规事实为未及时披露签订重大合同及资产购买与处置事项、和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签订重大合同及资产购买与处置事项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年12月1日至年6月19日之间买入南江B(60)股票,并在年6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
本案管辖法院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示:考虑到文章长度等问题,剩余45家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大致在一周之后正式发布,谢谢理解,有任何关于本次发布的45家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索赔信息以及后续发布的45家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索赔信息的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