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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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08-10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科大讯飞公告编号:-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号)。收到通知书后,公司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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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相关财务问题的核查意见点击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08-10
核查意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会专字[]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会专字[]号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相关财务问题的核查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根据贵部《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要求,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所提财务问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我们”)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发行人”)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回复如下:一、重点问题1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36亿元,其中:5.5亿元用于新一代感知及认知核心技术研发项目,11.8亿元用于智能语音人工智能开放平台项目,7.8亿元用于智能服务机器人平台及应用产品项目,4.4亿元用于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6.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说明募投项目涉及的技术开发费、对外协作研究支出等研发费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研发费用是否可资本化。如是,请说明列入资本化支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请会计师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一)请说明募投项目涉及的技术开发费、对外协作研究支出等研发费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研发费用是否可资本化。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开发费、对外协作研究支出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技术开发费对外协作研究支出1新一代感知及认知核心技术研发项目54,.,.智能语音人工智能开放平台项目40,.00-3智能服务机器人平台及应用产品项目36,..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1、技术开发费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1)符合研发投入高的行业特点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是技术先导型的新兴产业,具有很强的核心技术壁垒,行业进入门槛较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核心算法研究人员专业技术和知识积累要求很高,且人工智能研究人员属于行业稀缺人才;二是核心技术针对具体应用的优化升级往往需要在软件开发方面有较高要求,一定数量且具备行业经验的专业软件开发人才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对于软件开发人员来说,还要掌握不断更新升级的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行业对于掌握上述综合技能的中高端研发人才需求旺盛、竞争激烈,相应的研发人工成本投入也日趋增加。(2)符合募投项目建设需要①新一代感知及认知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本项目结合科大讯飞的重大业务布局,重点开展认知智能、多语种智能语音、图像视频处理三大领域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工作。本项目作为一个依靠技术密集投入的项目,具有技术含量高、研发周期长、工作量大等特点,需要较多的高水平研发人员长时间投入,因此,项目技术开发费投入较大。②智能语音人工智能开放平台项目作为项目建设内容的核心基础平台,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对软件开发水平有着较高要求,属于软件开发的核心技术领域。项目需要在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IaaS)、深度学习即服务(DLaaS)、人工智能能力即服务(AIaaS)大数据基础平台(Odeon)、声纹ID图谱平台等内容上,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内外部使用者提供统一的基础平台和服务支撑。而在本项目开放平台、智能硬件、广告营销平台的建设上,作为对外提供随时随地能够访问的公有云服务和软硬件一体解决方案,在平台的核心技术指标、服务稳定性上,均有很高的要求。建设内容涉及到从前端到后端、从硬件到软件的持续研发,同时要能够满足对产品提供可衡量、可监测的智能硬件检验检测、营销监测与效果优化、在线服务实时报表、企业智能化数据咨询、行业数据细分管理等周边系统开发等。③智能服务机器人平台及应用产品项目……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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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点击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08-10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科大讯飞公告编号:-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公司上市以来,始终坚持规范发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特此公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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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点击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08-10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二一八年八月目录一、重点问题.............................................2问题1:.........................................................2问题2:........................................................75问题3:........................................................82问题4:........................................................95问题5:.......................................................问题6:.......................................................二、一般问题...........................................问题1:.......................................................问题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贵会《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要求,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大讯飞”、“发行人”、“申请人”)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充分核查的基础上,按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答复。现结合有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情况,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专题报告中的简称与发行人《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释义”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若表格中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一、重点问题问题1: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36亿元,其中:5.5亿元用于新一代感知及认知核心技术研发项目,11.8亿元用于智能语音人工智能开放平台项目,7.8亿元用于智能服务机器人平台及应用产品项目,4.4亿元用于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6.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请补充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安排情况,并结合相关行业主要公司的收入及盈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预测收益率等指标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合理性。(2)请说明募投项目涉及的技术开发费、对外协作研究支出等研发费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研发费用是否可资本化。如是,请说明列入资本化支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请会计师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3)请说明各募投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募投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模式及盈利模式,募投项目与申请人现有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4)请说明本次各募投项目是否已拥有相关专利,目前的开发进度及预计完成开发的时间。请结合市场前景、业务拓展能力、专业人员、技术配合等情况,说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及公司对完成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具体竞争优势情况。(5)请结合下游客户、市场前景、在手订单等情况,详细论证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6)请说明是否存在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或达不到可研预期的重大风险,及应对上述开发实施风险的具体措施。(7)请申请人充分披露募投项目的相关风险。(8)本次募投实体投资项目中都包含数据中心、研发和办公场所建设内容。请申请人结合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成后用途,补充说明其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以及涉及或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答复:一、请补充说明本次募……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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